一、主持经审委全面工作,履行工会经审委工作职责。
二、审查本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,监督工会财务,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纪律、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、制度。
三、督促工会定期公布账目,报告财务收支情况,实行财务民主管理和监督。
四、审查工会对教职工(代表)大会关于财务工作的决议及经审建议的执行情况,定期在教职工(代表)大会上作工作报告。
五、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,同铺张浪费、私分钱物、贪污盗窃、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作斗争,对模范执行财经纪律、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工会干部提出表彰奖励意见。
六、听取群众意见,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,对工会经费收支、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七、工会组织机构变化和财务、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,监督做好交接工作。